关于做好 2022-2023 学年学校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10-11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学院:

为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进一步加强公司学风建设,树立典型,鼓励先进,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导向激励作用,根据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武汉

传媒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院学字〔2017〕46 号),现将2022-2023 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2023 年 10 月 11 日-10 月 29 日。

二、评定对象

公司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学生,其中: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 2 年起才具备评定资格。

三、评定条件

详见院学字〔2017〕46 号文件第二章。相关评定条件补充说明如下:

1.学生的课程学习测评成绩为平均学分绩点*100/4,平均学分绩点通过教务系统导出。

2.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中“学年内有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评奖资格”指当学年必修课程不得有不合格记录,即补考后合格仍不具备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资格。

注:“综合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测评排名”中班级人数以评定时班级实际人数为准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(一)严肃工作原则

集团奖学金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按照院学字〔2017〕46 号文件要求进行。

(二)严肃工作程序

1.10 月 11 日-10 月 13 日

各学院根据《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 2022-2023 学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》(附件 1),拟定本学院工作通知,明确各班级评定名额、工作方式、学生咨询投诉处理办法。

2.10 月 14 日-10 月 19 日

对于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,拟评定优秀奖学金的,辅导员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评定;拟评定单项奖学金的,根据思想品德测评、课程学习测评、发展

素质测评成绩择优评定,并形成各奖项获得者的初步名单。

3.10 月 20 日-10 月 24 日

各学院将初评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公示 3 日。如师生有异议,在接到异议材料的 2 日内予以答复,如情况属实,及时调整。公示无异议后,各学院于 10 月 24 日 12:00 前将《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 2022-2023 学年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》(附件2)纸质版、电子版报学工处。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 210 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处邮箱 whucxgc@qq.com。

4.10 月 25 日-10 月 29 日

学工处汇总、审核各学院初评结果,在校园网上向全校师生公示 3 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评定情况报校务会审定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,确保学院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。

(二)各学院进行结果公示时,必须公布本学院学生科、书记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,公示后要保存有关资料备查。

(三)中途转专业或因专业分流及开办特色、实验班而造成行政班级调整的学生,本学年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在转入学院的现班级进行,由转入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。

联系人:姚老师;联系电话:027-81979453。

附件:1.《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 2022-2023 学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表》

2.《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 2022-2023 学年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》

太阳集团官方网站入口学生工作处

2023 年 10 月 10 日